沉痛悼念!著名宪法学家、中国政法大学孙丙珠教授逝世
我国著名宪法学家、中国政法大学孙丙珠教授因病于2018年10月16日去世,享年88岁。
孙丙珠教授是我国著名宪法学者,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科的主要创立者之一,为学校宪法学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了历史性贡献。孙丙珠教授还深度参与了《选举法》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《地方各级人大和人民政府组织法》《集会游行示威法》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等二十多部法律的起草论证工作,用自己的学术品格推动国家法治的进步和发展。她的一生是为实现国家法治梦而不懈奋斗的一生。
执教随想
作者:孙丙珠
(本文刊发于1996年中国政法大学校报)
1952年我从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毕业,组织上分配我当一名法学教师,我很高兴,怀着极大热情走进了北京政法学院,当时组织信任我,工作很顺利,1956年被评为新中国第一批法学讲师。我决心要搞好这一工作,为国家培养法律人才,为我国的富强、民主、文明做些贡献。
要做好教师工作,首先是讲好课。这就需要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的法学理论基础,要解放思想,了解中国和世界的实际情况,扩大知识面,掌握新知识、新材料、新观念。在这基础上深入研究思考,讲课要尽量把研究的成果、新的知识和观念传授给学生,要教会他们研究的方法。
我的研究方向是宪法学、外国宪法和中国宪法,这些学科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,坚持实事求是,讲真话,切忌教条式或简单化的讲授,要启发同学思考问题。讲课前我一定会抱着对学生负责的思想,认真备课。
此外,作为教师一定要为人师表,身教重于言教,要严格要求自己,为人要正派,千万不要追逐名利,搞不正之风,无论在理论和思想上要敢说真话,不随风倒。
我与学生的关系坚持两条原则:
一是对学生要严格要求,真诚相待。学生能自觉努力学习,善于深入思考问题,人品好,不断上进,我从内心感到高兴。对学生的爱国热情我会给予支持,但对他们的缺点和错误当然不能姑息,要用爱心去帮助他们,即使他们暂时思想不同,甚至误解,我也不在乎。我反对采用简单的惩罚手段,因为惩罚不一定有好的效果,应该相信绝大部分同学是会从中吸取教训,改正错误的。对于学生学习过程中存在的困难,如:选择论文题目、查找资料困难,寻找工作,身体有病等,只要我能做到的就要尽力帮助。
二是要平等相待。作为老师,自然有自己的优势,但学生年轻、单纯、精力充沛,容易接受新的思想;在理论上他们会提出许多新的观点,值得我们思考和吸收,这就是教学相长吧。我喜欢和同学接近,自由谈谈,辩论问题,增进互相了解。在考试或论文答辩中,只要言之有理,即使与我观点不一致,我仍会给予高分。
孙丙珠:理想名高洁 宪法惠嘉心
作者:郭烁
(本文节选自2007年中国政法大学校报第554期)
出生于1930年的孙丙珠是江苏无锡人,在家中的五个子女中,她行三。典型的书香门第,五个子女,全部是大学生。
在无锡辅仁中学毕业之后,孙丙珠在1948年考入上海法学院,这个学校由沈钧儒等创办。1949年,孙丙珠进入了当时华北人民政府建立,由谢觉哉任校长的“中国政法大学”三部学习,当时的同学还有巫昌祯先生等人。后来,中央决定成立中国人民大学,三部的人就整体转到了人大法律系开始正规的学习生活。本科没有毕业,就被分配成为了新中国第一批法学研究生。1952年研究生毕业后,孙丙珠就被分配到了刚刚组建的北京政法学院。
“当时组织信任我,工作很顺利,到了北京政法学院,搞了一年多的‘国家与法的理论’之后又讲了两年的苏联法制史,后来设立了中国法制史的学科。1956年,孙丙珠被评为新中国第一批法学讲师。
孜孜不倦地教书育人
重回讲台后,孙丙珠的治学方向由法制史转向了宪法学,当时叫做“国家法”。由于“20多年没有好好弄专业了,当时真的是拼了命地干。”那个时候资料很少,孙丙珠为了看到新的资料,吸收新的思想,阅读各种报刊、杂志,去中央党校、社科院等单位听课,与专家们交换意见等等,积累了不少材料,为讲课作准备。
“当时更多人的想法还是,资本主义国家的东西没有一样好的。可我不这么想,既然说要实事求是,既然说要解放思想,那么就应该贯彻到讲课中去,在讲课中,我尽力分析西方宪法与民主、自由、法治的关系,分析西方宪法对生产力发展,对人民福利提高等的重要性。”内容较充实,观点较新颖,且表达的都是自己的认识。许多同学都是第一次听到西方发达国家的宪政状况,受到很大启发,所以讲课效果比较好,受到了同学们的欢迎。
从1983年起,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。孙丙珠任导师组组长,成员有廉希圣、董璠舆以及两位外聘老师。第一届研究生还需要北京大学帮助招考,一共招收了四位研究生。“当时可能因为研究生人数较少吧,师生关系非常要好,我那时住在北太平庄,学生们到我家里是常有的事情。”“我反对采用简单的惩罚手段,因为惩罚不一定有好的效果。对于学生学习过程中存在的困难,比如选择论文题目、查找资料困难,寻找工作,身体有病等等,只要我能做到的就会尽力帮助。那时我们的许多老师也都是这么做的,甚至做得比我还好得多。”
平等真诚的师生关系
以宪法学为自己主攻方向的孙丙珠教授注重“平等”的观念,而这个观念也充盈于她日常在和学生们的交往过程之中。
所谓言传身教,孙丙珠如是说,也如是做。比如,对于“教学相长”,老人就有着非常鲜活的解释:“作为老师,自然有自己的优势,但学生年轻、单纯、精力充沛,容易接受新的思想;在理论上他们会提出许多新的观点,值得我们思考和吸收,我想,这就是教学相长吧。我喜欢和同学接近,自由谈谈,辩论问题,增进相互了解。在考试或论文答辩中,只要言之有理,即使与我观点不一致,我仍会给予高分。”
亲身参与的立法活动
孙丙珠先生先后参与了20多部宪法和宪法性法律的讨论和制定。在和孙先生的交谈过程中,最令笔者印象深刻的就是先生谈到她在改革开放之后,亲身参与的多次立法活动之中的想法与作为。由于先生治学方向为宪法,所参与立法内容多为牵涉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内容,比如《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》《出版法》《选举法》等,而先生回忆起参与立法活动所说的话语,在后来者看都可以作为这些法律诞生的生动注脚。
学校党委宣传部提出给当年中国政法大学“四大才女”再次聚齐拍照留念,作为校史文化闪亮的重要部分。当时摄影老师设计的情境之一即为,请四位先生各自重登讲台,然后在这个过程中,摄影者抓拍精彩瞬间。笔者有幸过去帮忙,当我把之前还需要稍用拐杖的孙先生搀扶上讲台时,老人执意站立“讲课”——“我们当年都是站着讲课的,坐下怎么行。”我不敢违了先生的意,就只好像一个真正的学生一样,安静地坐在一张课桌后面,倾心地听。
那个场景令人实在难忘。干净、合体的白色毛衫配上一条崭新的花围巾,先生的右手配合着讲授内容高高举起,声音中气十足,神采飞扬。坐在台下的我努力想象着二十年前讲台上,先生也一定和现在一样,散发着一位学识渊博的女教授独有的魅力光芒。
四大才女的传奇——巫昌祯、薛梅卿、严端、孙丙珠
(本文节选自2012年出版的法大校史丛书《法大凝眸》)
1979年,北京政法学院迎来了复办。随着宪法的修订和大批法律法规进入制订日程,法治建设重新回到正常的轨道上来,法学教育也迎来了新的春天。
复办后的北京政法学院经过艰难的争取,从北京市各单位和分散在安徽、河北等地方调回了部分原来的教师。许多从事了新职业的教师闻知北京政法学院的复办,都回到学校里来,重新站上讲台,时隔多年真正作为一名“法学教师”给同学们教授法学理论。
学院复办后,这些老师才真正发挥了他们的专长,重新成为一名法学教师。在复办后极其艰苦的条件下,老师们克服了重重困难,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学院的建设之中来。重建各个教研室,夜以继日地编写各学科教材,开设各学科的必修课和选修课……这一批优秀而敬业的老师以其渊博的学识、各具特色的授课方式和独特的个人魅力,赢得了79级以来同学们的广泛赞誉。其中,就有被同学们称为“四大才女”的四位女教授巫昌祯、薛梅卿、严端和孙丙珠。
“四大才女”这一称号的出现,始于86年中国政法大学团刊《我们》上面张守东的一篇文章《法大四大才女》。然而,实际上在同学们中间早就流传着关于四位老师的种种故事,她们精深的法学专业修养、深入浅出的授课、亲切随和的性格无不赢得同学们由衷的敬佩和喜爱——四位老师都曾被79级的同学评为“优秀老师”。
79级学生、国际法教授杜新丽这样回忆“四大才女”:“政法大学老一辈教师中有四大才女,即婚姻法的巫昌祯老师、法制史的薛梅卿老师、刑事诉讼法的严端老师、法理学和宪法学的孙丙珠老师。十分幸运,她们都是我们的任课老师。她们讲课声音中气十足,神采飞扬,无处不散发着学识渊博的女教授独有的魅力光芒。”
重新登上讲台的孙丙珠先生主要讲授的是宪法学。在授课过程中,先生坚持解放思想、事实求是的原则和“无论在理论和思想上都要敢说真话,对学生负责”的态度,向同学们介绍了在当时还未有定论的西方宪政,西方宪法与民主、自由、法治的关系。内容充实,观点新颖,且表达的都是自己的认识。许多同学都是第一次听到西方发达国家的宪政状况,受到很大的启发。孙丙珠先生的课也受到了同学们的欢迎。
1996年,孙丙珠教授在校报上发表了一篇题为《执教随想》的文章,写到自己从教数十年的感想,孙先生说:“作为教师一定要为人师表,身教重于言教,要严格要求自己,为人要正派,千万不要追逐名利,搞不正之风。无论在理论和思想上都要敢说真话,对学生负责。”而她自己,也正是这么做的。
来源:中国政法大学官方微信,内容来自新闻中心 法学院,内容编辑:王安琪
孙丙珠教授千古!